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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周一公布数据显示,其全球月活跃用户已达10亿人,自2020年7月以来增长了45%。
该公司在声明中称:“得益于我们创作者的创造力和真实性,TikTok已经成为世界各地人们所喜爱生活的一部分。”
在过去几年里,TikTok用户数量激增,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大量美国用户加入该服务。美国、欧洲、巴西和东南亚是这款短视频应用的最大市场。
TikTok首席运营官瓦妮莎·帕帕斯(Vanessa Pappas)表示,每个月“世界各地有超过10亿人来TikTok上娱乐、激发灵感或发现新东西,比如体育、音乐、艺术和文化、时尚、DIY等。”
根据分析公司Sensor Tower的数据,这款应用是2021年8月下载量最大的非游戏应用。
TikTok表示,截至2018年1月,其在全球拥有约5500万月活跃用户。到2018年12月,这个数字增长到2.71亿人,到2019年12月增长到5.07亿。去年夏天,该平台月度活跃用户达到近7亿人。
相比之下,Facebook表示,今年第二季度旗下所有应用的月活跃用户为35.1亿人,高于第一季度的34.5亿。
鉴于TikTok取得的巨大成功,许多大型科技公司都在开发自己的短视频应用。Facebook在去年8月推出了TikTok的克隆版Instagram Reels,Snap去年宣布了名为Spotlight的类似应用,谷歌旗下YouTube在去年9月推出了竞争对手Shorts。
尽管经历了坎坷的一年,但TikTok还是成功地实现了高速增长。该公司去年遭遇一系列挫折,包括在前特朗普政府认为其数据存储和安全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后,美国可能会对其实施禁令。
如果TikTok想继续广泛运营,它将被出售给一家美国公司,甲骨文后来被指定为其“值得信赖的技术提供商”。然而,乔·拜登(Joe Biden)总统入主白宫后,该公司得以继续照常运营。今年2月,有媒体报道称,甲骨文的交易已被“无限期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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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东方在线旗下东方优播关闭K12学科类培训业务
9月13日,记者从新东方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新东方在线旗下的东方优播已决定关闭K12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目前,公司账面资金较为充裕,将依法依规做好学员退费和员工伙伴的妥善安置及补偿。
此外,据新东方在线副总裁、东方优播CEO朱宇反馈,其个人计划未来去山区支教1-2年,继续为教育公益事业做些自己的贡献。
据公开信息显示,东方优播以在线直播课程为核心主营业务,主要针对K12阶段学员。据新东方在线此前发布的2021财年财报数据显示,K12业务中,东方优播课程的付费学生人次同比增加了102.0%。截至2021年5月31日,东方优播已进入中国27个省的273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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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大环境下,相关数据隐私和安全的法律建设相继补位。继《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出台后,近日,市场期盼已久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正式官宣了上线时间表。顶层设计密集出台,网络安全建设刻不容缓。加之开展网络安全保险试点首次写入三年规划,为信息安全添上“保护屏障”的网络安全保险重要性更是不言自明。
业内人士认为,伴随着系列国家网络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加紧落地,网络安全保险行业发展迎来风口,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的保险机构进入到这一蓝海市场。不过,产品定价、专业人才稀缺、标准化服务机制尚未形成等“绊脚石”犹存,国内网络安全保险路在何方?
顶层设计频出炉 网络安全险将乘“风”起?
在数字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下,数据已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是国家重要资产和基础战略资源。随着数据价值的愈加凸显,数据安全风险与日俱增,数据泄露、数据贩卖等数据安全事件频发,为个人隐私、企业商业秘密、国家重要情报等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8月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被表决通过,与此前推行的《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一道,直面信息安全漏洞及难点,为保护个人及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信息安全话题同时也再次引起广泛探讨,而转嫁信息风险的网络安全保险也成聚光灯下的焦点。
“目前,网络安全险主营业务包含网络勒索、营业中断、信息泄露责任等”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民解释,网络安全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企业网络安全风险管理工具,其承保的损失范围非常广,既包括被保险人因网络安全事件(例如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导致的第一方费用和经济损失,也包括被保险人因此需要向第三者(个人信息权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等对网络运营者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范围、义务、侵权责任证明作出规定,为网络安全保险中投保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提供了基础。”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对北京商报记者分析,“第二十七条、三十四条等对数据处理者范围做出定义,包括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行为的主体,其支持了保险需求的普遍性。”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设立对网络安全险而言,带来哪些发展契机?王向楠分析指出,首先,《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信息处理者的信息保护义务和事后补救措施进行了明确列举,为设计责任类保险条款提供了基础,并促进对领先保险公司网络风险管理服务的需求;其次,要求信息处理者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可让其认识到自身风险和保险保障的需要;第三,举证责任倒置的设计降低了信息被处理者的维权成本,进而有助于促进保险需求。最后,没有惩罚性赔偿的制度设计和集体诉讼的条款,对保险需求的刺激可能有限。
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第五十七条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对于信息泄露的法定补救与通知义务、第六十九条确立了个人信息侵权的“过错推定”归责原则、第七十条确立了个人信息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王民表示,“这大大提高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民事责任风险及其通过网络安全保险转嫁风险的需求”。
此前,《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的相继实施为网络安全保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今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也印发了《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面向电信和互联网、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
伴随着系列国家网络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加紧落地,重要行业领域网络安全顶层设计的密集出台,网络安全保险行业发展迎来风口。源堡科技创始人兼CEO韩冰表示,面对日趋严重的网络安全问题,网络安全保险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不仅可以为各行业建立完善的网络风险应对方案,也可为个人隐私安全建立保护屏障。
市场蕴藏巨大潜力 问题凸显仍待解
据《我国网络安全保险产业发展白皮书》显示,2021年因网络犯罪造成的全球经济损失预测达到6万亿美元,逼近世界经济的10%。
网络犯罪带来的风险损失不容小觑。然而,风险中蕴藏生机,在全球范围内催生出超百亿的网络安全保险市场空间。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制度日趋完善外,“十四五规划”加速数字化中国,亦为网络安全保险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当前,国内网络安全保险产业发展正从萌芽阶段逐步进入到初步探索阶段。但是目前国内的网络安全保险产品主要是由一部分外资保险公司从海外引入国内。保险条款内容虽然与国外差不多,但较少充分考虑国内投保群体的独特风险与保险需求。
而对于目前掣肘网络安全保险发展的“绊脚石”,韩冰指出,首先是公众接受层面,现阶段国内企业通过保险方式转移网络风险的接受程度还较低。其次,现有网络安全服务难以匹配保险环境需要,网络安全保险产业尚未形成标准化服务机制,网络安全保险的提供商常常面临诸如:如何对风险进行定价、企业需要购买什么样的保险、企业能够从投保中得到的实际回报是什么等问题。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还分析,网络安全保险刚刚兴起,而且数字(网络)风险的形态处于快速变化之中,使得保险公司难以为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准确定价。同时,保险公司的数字(网络)安全技术人员,特别是高水平的安全工程师严重不足,一方面难以为客户提供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管理服务,另一方面经营中也面临着较高的保险欺诈风险。
“此外,目前除了电子账户,其他数字资产价值还难以被准确评估,导致网络安全保险尚不能为因数据丢失引起的数字资产损失提供补偿,而只能补偿数据恢复重置的费用。最后,一旦发生大规模网络安全攻击事件,保险公司有可能面临巨额保险索赔,威胁保险公司的财务安全。”李文中补充道。
突围之路何处寻?业内建议:需多方合力
网络安全风险是动态的、不确定的。传统的风险防御手段无法解决所有的安全风险,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手段,需要不断进行创新和升级,以更好地应对日益加剧的网络安全风险。其中,再保险公司就网络安全保险风险转移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核保难、定价难的等核心问题,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行业内已有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联合保险科技公司,共同开发的网络安全保险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应用方案,将网络安全威胁模型与保险定价模型、承保范围相结合,并基于科技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量化风险评估模型和平台,帮助保险和再保险公司提升网络安全保险的核保和定价能力。
如此来看,网络安全保险要想健康前行、茁壮成长,在法律制度先行的同时,其他领域也要跟上步伐,实现多方共治、合力推开“绊脚石”。正如王民建议,未来国内保险机构需要根据国内客户的具体风险场景与需求打造本土化的网络安全保险产品以解决他们在网络安全风险管理上的痛点。
王民还强调,保险公司还需要提高保险业自身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水平与能力,特别是在风险评估与风控服务能力上,这需要与第三方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机构合作,一起为被保险人提供一站式的保险与风控解决方案。
韩冰也认为,网络安全保险并非是一个单纯的保险产品,应主要立足于投保企业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需求,为企业提供一揽子、全周期管理方案。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加强与专业的第三方科技公司共同合作推动,从而达到帮助企业降低安全事故风险,减少网络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的目的,最终构建“保险+风险管理+服务”的网络安全保险新生态。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实习记者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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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9月8日,抚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何志奇,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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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代表建议院外专家会诊费最高五千元一小时,国家医保局回复
8月16日,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公布了对于翁国星等7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7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以知名专家讲课费标准制定院外医师会诊费,将“院外专家会诊费”参照律师收费标准,上调至500至5000元/小时或5000至50000元/件;或者参照全国知名专家授课费标准1500元(每学时40分钟),上调至11250元(手术时长300分钟),促进院际会诊方便病人得到最佳治疗。
对此,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认为,院际会诊属于个性化较强的医疗服务需求,我国各地对于高等级专家提供的院际会诊服务制定了差别化的价格。有的省份对于院际会诊制定了政府指导价,如福建省院际会诊(省外副主任及以上医师)价格600元/次,比普通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高12倍;有的省份则按照特需或个性化医疗管理,由公立医院自主确定价格,如北京、广东、重庆医院自主制定的价格一般为600至1500元不等,比北京市普通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高6至15倍。
在答复中,国家医保局称, 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积极研究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的思路是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坚持人民立场,建立合理补偿机制,稳定调价预期,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我们将稳妥有序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优化,平衡好医疗事业和各方承受能力,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供给和均等化,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等相关改革,充分反映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